8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修订形成《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再生利用企业要求,铜、铝回收率应不低于98%,破碎分离后的电极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杂质铝含量低于1%,杂质铜含量低于1%;冶炼过程锂回收率应不低于90%,镍、钴、锰回收率不低于98%,稀土等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7%,氟固化率不低于99.5%,碳酸锂生产综合能耗低于2200千克标准煤/吨;采用材料修复工艺的,回收利用的材料质量之和占原动力电池所含目标材料质量之和的比重应不低于99%。
【机会前瞻】
8月14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的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行业管理,推动废旧动力电池的高效、环保利用。此次《征求意见稿》在多个方面提出了比2019年版本更高的要求和更详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行业管理。
《征求意见稿》强调了对环保要求,企业采用节能、节水、环保、清洁、高效、智能的先进适用技术与工艺,并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要求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建立用能考核制度。工艺废水循环利用率应达到90%以上。
《征求意见稿》提出,包括铜、铝等金属的回收率应不低于98%,以及对破碎分离后的电极粉料回收率、杂质含量、锂回收率等的明确规定。特别是,镍、钴、锰的回收率应不低于98%,稀土等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的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7%,氟固化率不低于99.5%,碳酸锂生产综合能耗低于2200千克标准煤/吨。这些要求旨在通过提高回收效率,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在产品质量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梯次产品应符合所应用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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