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电费暴涨!最多时是邻居家的近十倍!近日,家住四川南路44弄的李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怪事。
外地来沪务工的李先生,从2021年3月起就和妻子一起租住在四川南路44弄小区,一间仅16平方的出租房内,平时主要是用于晚上落脚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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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和妻子平时十分节约,除了照明的电灯之外,家中电器也仅有一个小冰箱、一个热水器、一个电磁炉以及一台电扇等一些最基本的家用电器,甚至连空调也没有,就算做到这样“极致的节俭”,李先生家的电费却依然是高得离谱。居住在此的三年半里,平均每月250元,最多的一个月高达484元。
和邻居的电费对比一下,更让李先生“殟塞”。李先生告诉坊记,楼下的邻居每个月电费就十几元,而自己家这三年半以来,只有一个月电费为50几元,而这一个月却是,家里用电量最高的时候。
李先生:2022年4月的时候,我们俩人一直在家里没出门,白天晚上都在家里,还一直看电视,但那一个月电费才58.5元。
夫妻二人白天都在外务工,只有晚上才回家休息,最多再做一顿晚饭。为何会产生“天价电费”?
为了搞清楚原因。李先生也曾多次向有关部门求助。
李先生:我多次给物业、电力公司打电话,最少不下10次,但他们查线路一直也查不出问题,电表最少也检测两次,都说没问题。
直到上个月初,因为租住的房子要动迁,即将要搬离的李先生,又找来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再次检查了线路,这次总算找到了电费奇高的原因。
李先生:9月3日下午4点多,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在电表箱内,找到了一根连接着弄堂口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的电线。
李先生说,当他看到电力公司工作人员拉出电表下方所隐藏的线头后,立即联系了小区物业,并通过测试,确定了充电桩与自家电表之间的关联。
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的电源线,却接到了居民家的电表上。李先生大呼,这明明就是偷电,这到底是有意为之?还是另有原因呢?
根据充电站配电箱上的电话,坊记联系上了“丁丁充电站”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个充电站并非自己初装,而是中途才接管运营维保的。
坊记从丁丁充电站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该公司大约是在2021年2月接手该充电站的运营工作,而李先生则是在2021年3月搬进该小区。也就是说,在该公司经营充电站的这段时间里,充电站的电费是由李先生承担的。
坊记在现场发现,电动自行车在充电站充电,每次都需支付1~3元不等的费用,也就是说在过去三年半的时间里 ,虽然没有支付过电费,但却一直有充电收入进账。
遇到这样“只进不出”的好事,充电站的运营方不知情?是装糊涂?还是真糊涂呢?
对此,丁丁充电站负责人说,当时那一片的充电站都是从居委或物业接的电,有些是不需要付电费的,只需要给他们几张免费使用的充电卡就行了。
“扫码投币”的经营性充电站电费为何要由居委、物业买单?
黄浦区外滩街道管理办副主任杨杰:公共充电站的运营也是有成本的,但前期街道没有支出这个运维费用,所以就用电费来抵扣了。2022年末已经规范管理了,现在所有的项目都是独立安装电表,由运营方来支付电费。
对于线路错接一事,是否存在“偷电”的嫌疑,黄浦区外滩街道管理办副主任杨杰说:充电站是2020年底的时候为了便民服务而建的,原计划是把线接到街道的一个便民服务点里,但因为施工队伍的失误,造成这个线误接到了居民家的电表上。我觉得如果是因为施工人员失误造成的,就不能说是偷电行为。
造成“乌龙”的原因搞清楚了,李先生被薅的“羊毛”能要回来吗?
坊记了解到,“丁丁充电站”的运营方上周已在属地社区民警的调解下,同意支付给了李先生5500元用于补偿这三年来的电费损失。
但李先生对此赔偿方案并不认可,他认为在过去这三年半的时间里,他一共是支付了9500元的电费,期中80%的费用该由这家充电站的运营方来承担。
对于双方电费补偿的分歧,外滩街道的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再搭平台协商,争取取得李先生的谅解。
黄浦区外滩街道管理办副主任杨杰:近期,我们也对这些前期项目进行进一步的梳理、排查,针对一些存在的不合理或不合规的点位,也会进行调整。
(原标题为《太离谱! 最高相差近10倍! 沪一租户被“薅羊毛”三年多, 竟然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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