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 视觉中国 资料图
9月23日,远洋集团(03377.HK)发布公告,在今日举行的香港高等法院聆讯中,法官裁定,针对远洋集团的清盘聆讯延期至12月23日。
澎湃新闻从出席法庭聆讯的人士处获悉,法官在法庭上表示,鉴于境外债务重组工作有部分进展,可以给公司一些时间以观察重组是否能推进。法官同时表示,若有任何变化,可提前5个工作日跟法院递交证词申请将聆讯提前。
另一方面,远洋集团于9月22日宣布,境外债务重组将按互为条件的基准通过两项并行程序实施,英国重组计划将涵盖现有债务工具各组别的相关债权,而香港协议安排仅涵盖现有银团贷款及现有双边贷款。
其中,英国重组计划的债权人会议召集聆讯定于 10 月 18 日举行,香港协议安排计划的债权人会议召集听证会定于 10 月 31 日举行。
境外债务重组进展:债权人会议召集聆讯将于10月举行
9月22日,远洋集团公告称,境外债务重组预计将通过重组程序组合得以实施,按互为条件的基准通过两项并行程序实施。
即根据公司法第26A部分实施的重组计划(英国重组计划)及远洋地产(香港)根据公司条例第670、673及674条实施的协议安排(香港协议安排),因为考虑到(其中包括)现有票据的管辖法律(即英国法律)以及现有银团贷款及现有双边贷款的管辖法律(即香港法律)。
英国重组计划将涵盖现有债务工具各组别的相关债权,而香港协议安排仅涵盖现有银团贷款及现有双边贷款(即A组债务)。
公告显示,10月18日,英国重组计划的聆讯将在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法院(英格兰法院)举行,意在寻求英格兰法院颁令召开范围内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不论有否修订)英国重组计划。
香港协议安排聆讯将于10月31日上午10时(香港时间)在香港高等法院举行,目的是寻求香港法院颁令召开A组债务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不论有否修订)香港协议安排。
远洋集团未能就聆讯延期与呈请人达成一致
远洋集团和清盘呈请人未能就延期达成一致。
清盘呈请人为远洋集团境外美元债的信托人纽约梅隆银行伦敦分行,信托人要求立即下达清盘令。信托人的律师代表在法庭表示,重组方案针对A组和针对BCD组的条款有巨大差距,即便A组超过75%支持,也不能忽视BCD组债权人支持率较低的情况。
法官在法庭多次询问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的路径。远洋集团的律师代表表示,将寻求通过中国香港和英国的法院来实施重组,英国重组计划,涵盖ABCD所有四个组别;香港法院的协议安排计划,仅涵盖 A 组银行贷款。
对于10 月 31 日即将在香港召开的聆讯,清盘呈请人的律师代表在法庭上提到,BCD组债权人有权以披露不当及不公平等为由对该协议安排提出质疑。
清盘呈请人的律师代表称,远洋方面利用英国重组计划Part26A,并利用香港法管辖的A组,来强制通过英国法管辖的BCD三组债务,能否在英国法院胜诉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公司重组关键信息对BCD三组不透明,并且仅对A组支付了额外工作费,债权人小组顾问被剥夺了包括清算分析在内的关键信息,重组协议是在没有征得债权人小组意见的情况下起草发布的。
法官也提到,ABCD组别如何分组和偿债率基础暂时只是公司的单方面立场。对于呈请人代表律师提到的远洋方面信息披露不透明、关键信息缺失等问题,法官称,不希望看到债权人会议召集前准备不足又需要延期的情况。远洋集团的出庭律师表示公司会谨记,会向债权人提供所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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